来源:安国市纪委 安国市监察委员会 发布时间:2020-08-31 11:30:44 阅读量:667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,切实提高信息质量,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信息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,既总结经验,又反映问题,做到及时、准确、全面报送,确保信息的实效性、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第三条 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纪检监察的中心工作、重点工作,广泛挖掘、收集、整理各方面的意见、建议和好的工作方法、经验,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。围绕主业主责,加强综合提炼和深度分析,内容聚焦“准”、导向基调“正”、宣传报道“实”,坚持既抓“数量”,又抓“质量”。
第四条 信息采编的主要内容:
(一)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方针、政策、决定及重大工作部署情况;
(二)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、新思想、新举措、新成效等内容;
(三)纪检监察的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进展情况。
第五条 对信息撰写人员进行分组。各信息工作组成员根据工作安排,按时限要求报送。由专人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,统计结果每月报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阅示。
第六条 信息工作由办公室协调、汇总,全体信息员都要结合本职工作撰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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